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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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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培[2006]4号)文件规定: 1、在本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包括本省农村户籍的未享受国家培训津贴的工人,外省城镇和农村户籍工人;2、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红海公司拟在外派员工中,免费为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各项岗位技能培训。各符合以上参与培训条件的红海派遣员工,若有参加各专项职业能力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意向,均可向为你提供服务的专责员或红海公司员工关系部报名。我司将根据实际的情况、实际条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各位进行免费的专项职业能力或者国家职业认证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您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或将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想参加何种技能证书培训的信息,以信件的形式发送至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员工关系部。我们在收到您的消息后将尽快跟您联络,并根据各位的需求汇总分析后组织开展各项岗位技能的培训。

希望各位员工踊跃报名参加,为自己的明天积累更丰富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经验!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43号四楼员工关系部

邮编:510110

联系电话:020-83302480-12、13392629575杨小姐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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