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通知  >  正文
广东两年内将解决社保应保未保问题
分享到:

5月27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获悉,我省将用两年时间解决社保应保未保问题,加快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并开展基金风险安全评估试点。

2014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召开联组会议对我省社保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并提出处理好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系、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将加强风险防控与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能力与水平等方面的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研究处理。

粤东西北参保人数增幅高于珠三角

全省两年解决应保未保问题

报告中表示,加快推进社保区域协调发展,全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2014年粤东西北12个市参保总人数增速分别高于珠三角地区和全省3.7%和2.5%,养老金实施定额定比调整,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地区平均养老金比由1:2.14缩小至1:1.56。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年下拨91亿元调剂金,确保欠发达地区养老金准时足额发放。

报告指出,省人社部门将积极促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配合开展社保法执法大检查,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清理废止部分不合规定的社保缴费政策,依法查处社保违法案件。从2015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2015-2016年)解决717.5万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逐步推进150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5%。

统一缴费比例和基数下限

全面铺开大病医疗保险

报告指出,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步伐,加快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要求各地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缴费工资下限统一为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全面铺开大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不低于50%的“二次报销”,平均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4.3个百分点。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职工和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76%和64%,居于全国第7和第5位。

对于完善社保运行机制方面,报告中还指出,探索建立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加快广州、珠海、惠州、江门、佛山等市城乡居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试点工作,2017年前建立正常调整机制。

开展基金风险安全评估试点

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在风险防范方面,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开展基金风险安全评估试点,全面开展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实现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2012年以来利用监管软件共查实并纠正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826人次,停发违规领取的社保基金74.6万元,追回243.5万元。

此外,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镇、村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医保结算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7号、143号 电话:400-076-6663
版权所有:红海人力集团 © 2014 粤ICP备12053362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