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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从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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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标准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4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交60元/人·年、各级财政资助340元/人·年。 

二、参保缴费与登记 

(一)年度参保 

参保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但属于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3、市内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 

参保缴费时间:2013年10月至11月 

享受待遇时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或子女,以户为单位到其家庭户口所在的村(居)委办理,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已入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注:已入户原来未提供身份证号码但已领取《城乡居民医保证》人员,必须用身份证(户口簿)进行登记,其《城乡居民医保证》同时作废。 

②未入户已领取《城乡居民医保证》人员应提供《城乡居民医保证》进行登记; 

③未入户且未领取《城乡居民医保证》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个人详细资料。 

(2)本市辖区内高等院校、中职技校学生、市内各中小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所在学校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 

(二)中途参保。 

参保条件:中途终止公费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途到我市各类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及新迁入户人员。 

参保缴费:一次性缴纳本年度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享受待遇时间:参保缴费次月至2014年12月31日 

参保办理:到所属镇(街)农合办咨询。 

三、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2.8万元/人·年,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四、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标准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7号、143号 电话:400-076-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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