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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11号),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是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二是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