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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失业救济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
你们好!接广州市越秀区社保局通知,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失业救济办理流程(具体请翻阅9月1日社保政策栏发布的《关于广州失业救济办理流程注意事项通知》)。由于新流程与旧流程存在较大差异,为规范内部办事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避免因流程不清而晰耽误员工办理失业救济的情况出现,现重新将新失业救济办理流程梳理(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负责人在内部传达培训。
另从2014年9月9日起正式启用新【失业救济工作流】,各单位必须通过新【失业救济工作流】提交失业救济办理申请,以便每月统计办理失业救济的人数。若未提交工作流就继续办理,将视为不按流程标准操作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灵活用工服务中心
人事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