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知,2014年8月1日起员工社保个人信息变更、社保退费、一次性过渡医疗、社保政策性补缴等业务办理全部启用新指引所需资料,请各位下载附件表格,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对照表格提交相应资料,谢谢。
人事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