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通知  >  正文
医保新政7月1日到权威解读广州医保卡使用全攻略!
分享到:

7月1日开始,广州医保新政实施了,变化还不少。最关键的还是,你真的懂用医保卡吗?

一、广州医保会怎么变?  

1.实施已九年,涉及60万人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7月1日起统一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2.原来参加灵活就业医保的这部分人,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3.给你选择的时间只有3个月,即到10月底。如果三个月没做出选择,则自动纳入保障层次更好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4.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更高。这次调整最大的,就是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报销上限部分,以往是15万元,现在是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倍,2015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报销上限是222735元。
5.不过如果你原来参加灵活就业医保,现在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则有优惠:缴费基数从上年度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降到60%。
6.7月1日新政后,广州严查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非医疗用品,药店设置医保专用收费系统。如果药店告诉你可以买大米、沙田柚子、花生油、纸巾啥的,就是违法了……

二、广州医保卡使用全攻略

1.你究竟是什么医保?  

首先医保也有分类的,我们要明确自己平时缴费参加的究竟是什么医保,请对号入座——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企业员工、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7月1日起统一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体户、未在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兼职人员等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在校生、无业人员、没单位的老年人等

2.关于社保卡(医保卡)里的钱  

相当部分人的社保卡(医保卡)是有钱的,这笔钱叫个人帐户资金。只要不是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关于社保卡(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对于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向其社保卡(医保卡)内的 个人账户划入资金,划入标准如下: 
不满3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满35周岁至不满4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含退休延缴人员)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8%;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

3.社保卡(医保卡)怎么用?  

用处还挺多的,最重要的就是作为就医凭证到医院就医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这里还涉及到在医院定点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300元/月,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年,其他城乡居民600元/年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上限,下文会展开再谈。 
另外,你还能用社保卡(医保卡)里面的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药店买符合医保规定的药啦,买医疗器械啦,买体温计和血压仪这些辅助检查设备啦,还能给体检等自费项目缴费……当然,广州的规定还是很人性化的,账户内余额还能用于直系亲属相关自费项目的支付,比如给娃打高大上的自费疫苗,是可以刷爹妈医保卡里的钱的。

温馨提醒:上述所有的前提是,卡里必须要有钱……

4.关于住院报销  

万一你不幸生了大病要住院,只要住院、出院时出示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明给医院(必须是广州医保定点医院),那么无论卡里有钱没钱,只要住院费超过起付线(放心,这年头一般住个院就会超的),出院时你就只需要自付一部分,其他部分医保埋单。起付线如下:


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人员

一级医院

400元

280元

二级医院

800元

560元

三级医院

1600元

1120元

至于埋单的比例,由于算法实在太复杂(政府的规定一般都这样,你懂的),就不细说了,反正是真能省不少钱。  总之,就诊时一定要记得向医院亮出你的医保卡!

5.关于医保定点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医保里的未成年人(含在校生),都能选一家大型综合医院,一家基层社区医院定点,俗称一大一小;其余的人,就只能选一个小点。 
定点的好处是,到定点医院看病,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在小点,药费报销比可达80%;上大医院,先经过小点转诊的报55%,未经转诊的报45%。不过报销不是没上限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300元/月,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年,其他城乡居民600元/年。  从今天(4月1日)开始,广州规定,新办定点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人都必须先选小点,然后才能定大点。而此前已选大点未选小点的人直接去大点看病,还是可以报销的,只不过报销比例是45%。

6.还有那些经年传言…  

除去新鲜点的,微信圈上传的还有诸如“看门诊上社区医院转一下,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报销60%,否则报销比例为零啦”、“每年元月只要去社区医院转一下,最好是转一家大型综合医院,再转一家中医院。自费部分就能累加,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啦……听着都挺诱人。 
但小编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咱们广州并不这样玩,这类所谓实用的微信帖,应该说在其他一些城市或许是这么操作的,但在广州基本就属于谣言范围!

来源:广州市人社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7号、143号 电话:400-076-6663
版权所有:红海人力集团 © 2014 粤ICP备12053362号-5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