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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惠城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新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惠市人社[2010]137号)和2014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在惠城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的有关规定,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勘察,经研究决定,拟将惠州爱尔眼科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新增为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单位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二、公示时间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止
三、受理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
邮政编码:516003
公示电话:2789384
传真电话:2872706
电子信箱:hzsylbxk@126.com
附: 惠城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新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