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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最新文件通知,2015年1月1日开始,江门市部分社保险种的缴费工资下限和缴费比例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08元(原来为2139元),上限13404元不变,缴费比例不变。原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按最新下限操作,高于的不变。
2、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8%(原来为0.45%)。
3、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08元(原来为2100元),上限调整为7224元(原来为6300元)。缴费比例不变。
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公司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