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人力集团 > 业务专区

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代理指南

  1. 前提条件
  2. 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属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
  3. 2006-2008年本科毕业生。
  4. 收费标准:1700元/人(包含三年档案挂靠费)
  5. 档案、户口挂靠: 包含(广州与非广州生源)600元/人/年
  6. 需提供材料
  7. 用人单位提供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学生需提供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及身份让复印件。

异地调入(户口)办理需知

 

一、具备条件

  1. 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在35周岁以下(包括35岁)的人才;
  2. 大专且有中级职称以上在35周岁以下(包括35岁)的人才;
  3. 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在40周岁以下(包括40岁)的人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4. 具有副高级以下职称在40周岁以下(包括40岁)的人才;

二、收费标准:2000元/人

 

三、办理调入所需提供的材料

  1. 档案所在地:个人档案、同意调出函、计生证明(说明婚姻状况、是否有小孩以及是否有违反计生政策)、现实表现(对个人思想表现的评定以及说明在六四期间无不良表现、没参加法轮功有关活动);原户口所在地户口本及首页复印件
  2. 个人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小孩随迁者,请提供独生子女证。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属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如夫妻一方是广州户口者,提供广州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广州方学历证书复印件;夫妻单调的应提供保证书以及有能同调的情况说明)。

备注:请在所有个人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写以下字据并本人亲自签名;(与本人提供的原件相符,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广州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调入申请报告、劳动合同。引进人才呈报表(加盖公章)。

备注: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其中引进人才呈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同一张纸上。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联系:
事务代理:陈小姐 电话:(020)8317 8487
入户广州:江小姐 电话:(020)8335 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