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干部学院是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业务指导,是中央组织部列入备案目录的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共青团中央授牌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委组织部明确的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根据工作需要,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带班老师派驻至韶山干部学院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带班老师3名。
二、岗位职责 承担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讲解、跟班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服务意识强,能自觉遵守韶山干部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韶山干部学院形象;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28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要求无传染病、不晕车; 5.具有干部学院或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干部学院或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大专、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为音乐表演、财务、管理系专业的。 7.带班老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的; 4.有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1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楼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报名联系方式:朱经理 15873313331 4.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岗位匹配度进行适岗评价。通过适岗评价的,进入综合考核。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近期生活照2-3张。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可由所在党组织提供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 3.具有中级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4.在干部学院、党性教育基地有带班老师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可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综合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者形象气质、政务礼仪、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特长(音乐、舞蹈或主持等)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名,并按照排名先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最新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先后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与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为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根据双方意愿先与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正式毕业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合同管理 聘用人员与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派驻至韶山干部学院工作。根据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韶山干部学院签订的2023年教学辅助服务采购合同、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韶山干部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二)待遇 在聘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和长沙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有关规章等,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奖(一年两次)、餐费补贴、话费补贴、职称补贴、误餐补贴、工会福利、体检、五险一金、带薪寒假(每年1个月左右)等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提供免费住宿,免费外出培训(每年1-2次)。签订实习协议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实习补助、餐费补贴等待遇。
六、工作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红旗路16号。 特此公告。
长沙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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