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实施方案》审议通过
外聘环卫工人待遇向在编环卫工看齐;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七大节日津贴参照在编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 《惠州市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实施方案》提出,将进一步提高我市1.6万多名环卫工人的待遇,推动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缩小编外人员与在编人员收入差距
《方案》提出,要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建立工资保障机制。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环卫工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最低标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最低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纳入环卫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环卫工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市采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的工资结构,不断缩小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并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
免费职业健康体检每年一次
“目前,市外聘环卫工人从2014年7月起开始购买了 ‘五险一金’。下来《方案》实施后,各县区也同样要参照执行。”市环卫局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为环卫工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方案》,要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在职环卫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按照单位和个人各负责50%执行。对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满2年的环卫工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逐步将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环卫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解决。
明年市区主次干道机扫率100%
《方案》提出,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拓宽环卫设施建设资金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配套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改造升级、新建符合垃圾分类要求的压缩式转运站,配套更新运输车辆,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工具。
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全面提高环卫工人保洁作业机械化水平,切实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通过政府采购铲装垃圾车、电动保洁车、多功能清扫车和小型垃圾收运车等,逐步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全面落实《环卫机械化作业实施方案》,到2015年,实现惠州市区主、次干道机扫率100%,各县(区)城区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