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保基金管理局、肇庆高新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为进一步统一业务经办管理,优化肇庆市统筹区内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肇庆市统筹区内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请迳向市局反映。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4月29日
抄送:肇庆市人社局、广发银行肇庆分行
肇庆市统筹区内城镇职工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统一业务经办管理,推进肇庆市统筹区内流动就业人群无障碍接续参保,特简化肇庆市统筹区内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保人肇庆市统筹区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第三条 原参保地已制卡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原件复印件在新参保地录入卡号,继续沿用旧卡。新参保地每月25日汇总统筹区内流动人员IC卡变更资料交广发银行修改参保人系统资料,其卡内医疗个人账户余额由广发银行转至新参保地社保局。如新参保地未实行医疗保险IC卡的,将参保人医疗保险IC卡资料予以保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参保人存折。
第四条 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时需向原参保地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是国有企业固定职工,需提供职工工作档案)核实并为其建立完善个人缴费信息,打印全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参保地必须为参保人建立在当地所缴费参保的全部资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险种参保信息),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应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并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打印视同缴费账户核定表。合同工、临时工和自由人身份缴费的参保人员(即不是固定工身份,不需要核定视同工龄的参保人)只需回原参保地建立在当地所缴费参保的全部资料,不需要建立视同缴费账户,视同缴费帐户由待遇领取地直接为其建立。
第五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肇庆市广发医疗保险IC卡“实施流程”
肇庆市广发医疗保险IC卡“一卡通”实施流程
一、目的
为解决参保人在我市统筹区内跨参保区转移问题,完善医疗保险IC卡在统筹区医疗待遇转移使用的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资源浪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指我市统筹区内发行医疗保险IC卡的市(区),包括肇庆市直、高要市、四会市、鼎湖区、高新区等市(区)。
三、定义
广发医疗保险IC卡“一卡通”是指持有医疗保险IC卡的参保人,在统筹区内不同的市(区)参保的,在转移变更保险关系时,无需销卡,可以一卡通用。转出局是指原参保局,转入局是指新参保局。
四、工作流程
1.参保人在统筹区内转移并变更保险关系时,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持卡和相关证件到转入局报备,并告知持卡人须在申请一个月之后才可以发放医疗保险待遇。
2.转入局收到参保人资料,核实证件及卡片后,在社保业务系统修改社保信息系统(含姓名、身份证号、卡号、个人电脑号等资料),为识别参保人各参保区转移,转入局根据“五保合一”信息系统资料填制《IC卡统筹区转移人员资料变更表》(见附件1)交参保人确认。
3.转入局每月汇总一次填制《XXXIC卡统筹区内转移人员资料变更表汇总表》(见附件2)交广发银行处理,汇总表需通过纸质传真和网络方式将电子数据文档传递到广发银行。
4.广发银行收到《XXXIC卡统筹区内转移人员资料变更表汇总表》,根据转入局的转移人员资料变更汇总表数据导入系统做资料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转入/转出局号及个人电脑号等资料,修改参保人系统资料,以便于转入/转出局进行资金划拨,在社保卡管理系统生成转帐凭证将原余额划转到转入局的帐户,确保帐帐相符,经系统确认关系转移的卡片所发生的交易全归属转入局IC卡个人帐户管理。
5.广发银行操作部门处理完毕后,次日生成一式两联转局转帐凭证下发到开户支行或营业部进行帐务处理,并在《XXXIC卡统筹区内转移人员资料变更表汇总表》填制成功与失败清单,通过传真或电子文档反馈转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