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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社会保障卡申领及激活使用的公告
根据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4年10月起,我市全面开放社会保障卡的个人申领业务,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民或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发卡银行并持有效证件到银行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农商行)。
二、为确保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2014年10月31日前已领取社会保障卡而未激活的参保人请于10月31日前携带本人公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激活业务。为保障用卡及资金安全,持卡人务必在激活社会保障卡同时修改医保个人账户、个人金融账户的初始化密码。
三、目前正常使用广发银行医保IC卡的参保人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后,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从2014年11月起将划拨到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2014年11月1日后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的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从次月起将划拨到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原有使用存折方式领取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的,暂不作变更,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仍然划拨到存折上。
四、社会保障卡领卡激活后,原有广发银行医保IC卡余额在过渡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具体停用时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为准。
五、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可代替原有广发银行医保IC卡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刷卡消费,其他相关功能将逐步推广使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