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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让更多人享受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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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市人社局召开召开社会保险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10月18日市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会议通报了我市下调2013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情况,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止,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139元。我市每人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为731.43元,比2012年度仅增加23.61元(其中企业单位增加16.36元,参保个人增加7.25元)。比今年7月1日起的2530元减少133.83元(其中企业单位减少92.74元,参保个人减少41.09元)。自由职业者每人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为605.34元,比2012年度仅增加19.53元,比今年7月1日起的2530元减少110.65元。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我市适当下调2013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做法。认为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和支持企业的发展,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深入调研,适时调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最新确定下来的2013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139元,既执行了省的政策文件精神,也结合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切实可行的。企业代表也就当前的社会保险政策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管理局等部门作了回应,并详细解释了相关社会保险政策。


会议强调,要合作共赢,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新的突破。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到应收尽收。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传组深入企业,强化政策解读,让用人单位了解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让劳动者掌握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和相关知识,引导和督促企业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企业也应承担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每一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保证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企业为职工参保,对社会优秀人才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对广大职工就会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坚持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相互促进,既有利于企业培养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又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竞争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谈郁平,市人大财经工委调研员区绍良,市政协社会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刘青芬,市地税局副局长陈明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杜兆辉,市台办副主任邱子良,市工商联副主席李永青;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和地税局、工商联、台办分管领导;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局长、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地税局、工商联分管领导;市直和县(市、区)企业代表;以及市人社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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