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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端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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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我市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接受申请。具体补贴对象、标准、期限和条件参见《端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补贴期从2014年第三季度开始(即2014年7月—9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请到户籍所属的社区居委填表办理。今年第3季度受理申请的截止期为2014年12月31日。 

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8日

端州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标准、期限:

(一)补贴对象

肇庆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市直或端州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城镇户籍,女性40-50周岁、男性50-60周岁;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端州区城镇户籍“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补贴标准

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给予其实际缴费额65%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补贴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补贴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补贴补贴年龄为准)。

二、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以下列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二)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三)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四)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4050”人员(即女40-50周岁,男50-60周岁)。

三、申请材料

①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名、人社部门盖章确认的《肇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②灵活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即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季度本人社会保险费缴费税单;⑤个人在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以上材料在灵活就业人员第一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①、④、⑤项材料。

四、申请程序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向人社部门申报就业备案并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向人社部门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以上资料到户籍所属的社区人社服务站(即居委)提出认定申请进行初审,社区对该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核准无误后盖章。

第二步:本人(或居委)带齐申请人材料到所属街道人社所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审核认定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为灵活就业。

第三步:由街道人社所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灵活就业审核表》《灵活就业明细表》连同申请材料送至区人社部门。经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的工商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个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补贴”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即原已享受过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并且期满的人员,不得超期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未期满的,可以申请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余下期限。

(二)本市非端州区户籍在市直或端州参保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先到区人社部门领取申请表格,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人社所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后,持相关材料到区人社局申请补贴。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起始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

(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每季度后一个月内申请上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五)原来由市人社部门发放的旧版《失业证》到市人社局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市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到市人社部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安路92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2786902,2786890)

(六)其他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户籍所在的街道人社所发放。

(七)端州区各街道人社所电话、地址:

城东街道人社所电话:2263830地址:塔东三路3号

城西街道人社所电话:6166635地址:府前路62号

黄岗街道人社所电话:2710918地址:端州二路黄岗镇府西侧

睦岗街道人社所电话:2878319地址:睦岗太和北路端州名门商铺第三卡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7号、143号 电话:400-076-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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