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集团)成立于1996 年,是河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全资控股集团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 36.0701 亿元。嘉华集团所属子公司共三大业务板块,分别为征收拆迁板块、土地建设板块、商贸板块。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集团及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会计岗位 1 名,人力资源岗位 1 名,市场营销岗位 2 名,工程管理岗位 1 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高效率地完成指派任务;
4、工作踏实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和原则性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任职条件及工作内容
(一)001 会计岗 (1 人)
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优先;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通成本会计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
3、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和财务软件,有相关实习工作经历的优先;
4、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会计凭证,登记各种账簿,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2、负责核算公司各部门实际发生的费用、结转销售收入、成本等;
3、负责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各类项目辅助台账,做到账账相符;
4、负责保管好各类会计档案,按要求装订并登记造册,以备查阅;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号、造册、入账等工作;
6、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在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定期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核对资产账目,定期盘点,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7、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各项税款、每月按时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002 人力资源岗(1 人)
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管理类专业优先,应届毕业生;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知人力资源管理知识;
3、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和公文基本写作技能;
4、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的各种规划,并指导、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
2、负责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体系,包括绩效、培训、薪酬及员工发展等方面;
3、负责各类中高级人才的甄别和选拔,完善公司人才储备;
4、负责公司绩效、培训、薪酬晋升、员工关系、劳动关系管理;
5、定期进行人力资源数据分析,提交公司人力资源分析报告。
(三)003 市场营销岗(2 人)
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 1 年以上市场开发、销售策划、客户服务、电子商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抗压性强;
4、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1、结合公司经营战略目标,负责供应链产品的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研究外部渠道合作策略,主动寻找和搭建各类良性合作共赢关系;
2、负责市场推广、商务谈判、业务洽谈、采购与销售等工作;
3、负责供应链产品库存、仓储、配送等日常管理和运营,做好全流程的质量管控、风险控制等工作;
4、拓展、维护供应商及客户关系,把握市场动向及传播规律,对市场资源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004 工程管理岗(1 人)
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 3 年以上项目招标、内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掌握招投标全过程工作,了解招投标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及协调对接能力;
4、中共党员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招投标工作流程把控;
2、负责招投标文件制定及相关指导工作;
3、负责招投标工作备案管理、统计工作;
4、负责招投标工作年度名录委托选取工作;
5、负责各类招标工作现场开标、组织比选工作;
6、负责部门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存放工作;
7、负责部门内业整体管理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聘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薪酬待遇:确定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 2 个月,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执行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一简历筛选一综合考评一背调/体检一确定拟聘人员一公示一正式聘任;
各环节实际执行时间以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时间为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10 月 1 日 8:00-10 月 12 日 24:00,逾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请关注天津红海人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表》(附件 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影印件。
3、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 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将填写完整的《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连同证件照、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823218055@QQ.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5、文件提交要求:
参照附件 3《材料提交模板》按要求提交。
6、报名后请及时查看邮箱回复,未收到回复请电话咨询。
7、其他: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 1:3,未达到该比例的,报名时间延期,以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报名延期公告为准,如遇报名时间延期,所有环节视情况相应顺延,最终以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结束。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缴纳考务费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考务费:每人 45 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13516252338 15022576984。
(五)考试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 100 分,笔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及公示:
笔试结束后 5 个自然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关注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 100 分,成绩保留 1 位小数。面试人员的确定标准:原则上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 3:1 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后得出。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 4:6 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面试结束后 3 个自然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关注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六、递补与公示、录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对拟聘任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另行通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嘉华集团可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考评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岗位仅包含此次公布待招聘的所有岗位。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红海公司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此次未招聘人员资料将收入公司备选人才库保存,恕不退还,超过保存期限(两年)相关信息自动销毁。
八、考务咨询
联系人电话:
13516252338 韩老师(微信同步)
15022576984 王老师(微信同步)
邮箱:823218055@QQ.COM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节假日期间,相关问题可发送至邮箱,待工作日反馈处理。
九、廉洁纪律
为了保证本次选聘的公平、公正、公开,嘉华集团特聘请天津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公开选聘工作。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全部应聘人员、评审人员、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党内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在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出现违反廉洁纪律的人员,经双方纪检部门核实,将有权取消其本人竞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电话:
17861278153
十、解释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嘉华集团所有。
十一、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报考人员参加各招聘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